第325章 番外:程桀也想谈恋爱(7)

    程桀不是哑巴,是应激性失语症,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治过。
    他也从来不觉得自己还可以有机会开口说话,但那天,他却冲破所有障碍说出了话。
    只因为楚楚,是他的药。
    可是他的失语症并没有完全治好,他还是经常说不了话,但是楚楚想听的时候,他却总能开口。
    楚楚等好多年,终于等到了法定年龄可以和程桀领证。
    结婚那天,她从程桀的枕头下面翻出一封信,是他手写的。
    字体和他人一样刚硬挺立。
    “给我亲爱的小女孩:
    如果我有幸能娶到你,这封信我会亲自交给你,但若是不能,我便烧了信,祝你幸福。
    楚楚,你知道吗?
    我是一个走在万丈深渊的人,我不怕世俗,也不怕指责,我的世界里只有黑与白,生与死。
    但后来,我变了。
    我畏惧世俗是因为你,我害怕指责也是因为你。
    因为我不想让你受到任何指责,所以,我固执地觉得,我不能爱你。
    我活的了无牵挂,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日复一日的活,然后平平淡淡的死。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就开始惜命。
    我知道总有一个小女孩在晚上等着我,她依赖我,信任我,需要我。
    这种被需要的感觉,总是让我平淡如水的生活泛起很多涟漪。
    一个空虚的人,忽然遇到一个深情相赴的人,就会不再空虚,并且从此畏惧空虚。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清清白白活着的人,我伤害过很多人,但唯独不想伤害你。
    你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你看我的时候眼睛清澈的像一眼到底的池水,但是我却用浑浊又世俗的眼光凝望你。
    我爱你,所以我罪恶的纵容你。看着你小心翼翼地靠近,我不阻止,反而还想要伸手拉下你。
    我对你的爱是占有。
    每一个背着罪恶的人,往往都希望罪恶从身上消失,但他们却又害怕罪恶消失。
    如同我,如果我没了罪恶,我就再也不敢碰你。
    我恨自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因为我接近了一个清清白白的你,但是我也庆幸自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否则,我将一辈子都没法靠近你。
    如果我有幸,能把你娶回家,我会用生命敬你,爱你,如果不能,那我就用余生祝福你。
    ……
    我的小女孩儿,我其实很自卑。
    我自卑自己脸上丑陋的疤和无法言语的病,但是我又不甘心放手。
    我每天来来回回在地狱的门前晃荡,我在犹豫要不要进去。
    但其实,我甘愿做地狱里最卑劣的恶鬼。
    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
    而且只想和你在一起。
    如果和你在一起是罪恶,那我也要背负着罪恶。
    但如果和你在一起,是让你也背负罪恶,那我甘愿一个人进地狱,不靠近你。
    爱你,程桀。”
    楚楚的眼泪打湿在这一张薄薄的纸上,原来她深爱着的人,也在很小心地爱着她。
    程桀洗掉一声酒气,才敢进来抱住流泪的楚楚。
    她仰起头看他眉骨清晰的眼。
    “程桀,你不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在我心里,你是一个闪闪发光的神,你是我的神。”
    她亲吻他的眼睛,打湿他纤长的睫毛。
    “我喜欢你脸上的疤,我觉得很迷人,这可能就是你身上,跟别人最与众不同的符号。”
    她勾着他的脖子,亲吻他的伤疤。
    细细密密的吻,让他原本坏死的肌肤重新唤醒活力,甚至比其他地方更加敏感。
    楚楚松开他,闪着眼里的星光笑,“还有,你会说话呀,你只是说的少,我也听到了你说爱我,这样就够了。”
    程桀抱着她的腰,把她放到自己腿上,用拇指擦掉她眼角的泪。
    楚楚本来应该高兴,但是却忍不住一直在掉眼泪。
    “程桀,我好害怕你会不要我,我怕你嫌我年纪小,不懂事……”
    他的喉结滚了滚,又开口说话了,“我不嫌弃,我喜欢你。”
    跟她喜欢程桀一样,也是很喜欢很喜欢。
    “我让你等了好多年,从十八岁一直到二十三岁”。
    他笑,“只要是你,多少年都可以。”
    “但是,你欠我的那些年,要记得还给我。”
    他把人放倒,一夜云雨。从她身上,把那空缺的五年讨回来。
    ……
    “阿丑,我早就看出来你对楚楚心思不纯,当初是不是就奔着娶老婆才救人家的。”
    陈七八故意调笑他,程桀没生气,反而扬起了笑。
    跟楚楚在一起之后,他就变得格外爱笑,不会担心脸上的疤会吓到别人。
    他已经可以说一些话,虽然有时候还是会犯失语症。
    他说,“楚楚怀孕。”
    语气很欢快。
    陈七八夸他速度快,他也毫不客气地接下夸奖。
    楚楚终于要给他生孩子了。
    结婚的第二年,孩子出生,楚楚二十四岁,程桀三十五岁。
    孩子很闹腾,跟不怎么说话的程桀不一样,是一个小话唠。
    楚楚总说,这个小话唠,是要把他爸爸没说的话全部都补齐。
    小话唠三岁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很多字,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念程桀当年写给楚楚的信。
    “看来我的情书写的还不错。”程桀每一次都很骄傲。
    确实不错,小话唠十八岁的时候,把他爹的情书抄了一遍递给了自己的女神。
    女神夸他很有深度,然后他们在一起,后来生了一个小小话唠。
    程桀因为年轻的时候头部受过伤,六十岁之后,失语症加重,彻底不会说话,而且神智也变得模糊起来。
    准确地说,他患了阿兹海默症。
    楚楚每天都会在他面前读一遍他写的情书。
    他每一次都点头,用眼神告诉她写的很好。但是他认不出楚楚,也不知道那封信是谁写的。
    七十岁的程桀,连手都不能动,写不了字,说不了话,也认不清人。
    但是楚楚还是每天都会给他念那封信。
    七十五岁,程桀去世。
    同年,六十四岁的楚楚哭瞎了眼。
    在她最后的两年里,她最喜欢一个人躺在床上背那封信。
    那是她整个人生里,所有的浪漫啊。
    六十六岁,楚楚去世。
    小话唠把母亲和父亲葬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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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走慢一点,等我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