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不小心搞个青霉素

    大头说过每解决一个问题,就会出现新的问题。
    摆在墨痕轩面前的也是这般,在察觉到自己所炼和正常修士相差甚远之后,他立即就开始转换思路。
    变强始终要变强的,不过条条道路通罗马,达成目标的方法是有很多的,他也不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
    然而说到搞发明,就他这个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来说难度也不比修炼小。
    在前世里,小孩子都会利用手边的工具做几件像样的玩具来。
    刀枪剑戟这些玩具之中,威力最大的还要属“洋火枪”这东西。
    火枪这玩意,重点在于枪体和火药。
    磺、硝、木炭,只要按照神秘的比例将之配比好,火药也就随之诞生。
    硝的获取难度不高,早在半年前,他便以魔王的身份下达命令大力发展养殖业。
    如今各个部落之中也开始有不少养猪的,要找硝,猪圈转转应该就能得到。
    叫上梦青,再叫上四个面相狰狞的有熊氏憨憨,墨痕轩大魔王的第一次部落视察开始了。
    路上,几个属下显得异常兴奋,好似在他们的印象中这种视察还是第一次。
    墨痕轩的目的很明确,他可是要找硝来的。
    他的领地不大,五个部落也按照他半年前的要求迁徙到了一起。
    部落中人原本是靠着打猎为生,饥一顿饱一顿很正常。
    而迁徙到一起之后,他开始大力推广种植和养殖业,子民的生活也在慢慢得到好转。
    南部澹州的气候条件足以满足一年三熟,运气更好的是,在两个月前,被他找到了最早期的稻谷。
    虽然产量不高,味道也差了点意思,但这新世界终归有一件墨痕轩熟悉的东西了。
    再过几个月,第一批谷物也将成熟,再经过一些改良,相信味道和产量会越来越喜人。
    再加上些杂七杂八的命令和发现,部落里人们将墨痕轩一度认定为是天神下凡。
    如今,墨痕轩带着五个手下行走在部落中,周围的眼神不再是敬畏,而是崇拜,当然还有别的眼神。
    特别是那些身穿草裙,脸上乌漆嘛黑的壮硕女子,哪一个眼中不带点光?
    若非墨痕轩的魔王身份让她们高攀不上,恐怕他的脑袋早被大棒招呼,而后拖进山洞里嘿嘿嘿了。
    且说正事。
    眼前是几间土坯房,上边盖着茅草屋,四面有些漏风,看上去十分简陋。
    猪圈里黑色的小野猪哼哼嗤嗤地吃着青草,虽然野性还未完全被驯服,但也多少接受了被圈养的事实。
    一部落子民走了上前,指着猪圈中的猪仔就一顿大夸特夸。
    墨痕轩一边含笑点头,一边继续寻找着。
    终于,他发现些白色的地霜出现在猪圈的边角。
    是了,这玩意就是硝。
    “梦青,你告诉他将这些地霜全部收集起来,我有大用。”
    梦青看着地上的白霜,有些诧异地问道“老大,您要这东西干嘛?”
    墨痕轩笑道“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等到我的发明问世,你们自然会知道的。”
    “老大,我来帮你弄!”四个有熊氏憨憨却没有梦青那么多问题,找了个破陶罐就开始徒手收集。
    最终收集起来的地霜只装了小半个陶罐,再经过一下午的提炼,剩下的就更加少了。
    现在已经有了两样原料,就差硫磺了。
    墨痕轩在前世中闻过硫磺香皂的味道,心想按着这个味道找应该没错。
    但以现在的条件,想要找到硫磺还真不好找。
    正在他一筹莫展之时,有熊氏的四个憨憨带着一子民来到了他的院落。
    那是个瘦瘦黑黑的汉子,刚见面就给墨痕轩跪下了。
    “首领,求求您救救我家孩儿。”
    墨痕轩眉头一皱,问道“你家孩儿怎么了?”
    那人回道“昨天我们出去打猎,我家孩儿被野兽伤到了,现在浑身烧得厉害。”
    经过十来天的修炼,墨痕轩已经知晓了修为对于凡人的诸多神奇作用,可眼下他不过炼气一层,想要做到得用法力救治他人,实力至少得上炼气九层才行。
    想到此处,他将目光抛向了四个憨直的手下。
    几人连忙把脑袋一缩,说道“老大,您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只有炼气七层,怕是……”
    墨痕轩恍然,看来眼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炼气一层的修为不能暴露,不然会立马露馅。
    但子民的性命他也得救治,一方面他要保持自己的权威性,另一方面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药,重点是药。
    那小孩的伤势,问题就在于伤口感染。
    “这种问题,只要使用抗生素就能治愈。”
    他抓住了要点,在路上的时候询问手下“有熊大,咱们部落中最懒的人住在什么地方。”
    有熊大是四人的大哥,名字也起得简单,四人分别叫大、二、三、四。
    有熊大一怔,有熊四却颤颤巍巍地插嘴道“老大,您问这干嘛?我虽然……”
    看着他这幅神情,墨痕轩了然,打断道“走,去你家!”
    一行人也摸不着头脑,他们也不敢说,他们也不敢问,只得老老实实带路。
    鲁迅说过人类的进步许多都来自于懒惰!
    在有熊四的屋里,墨痕轩果然找到了一些吃了一半的烂果子,上边已经长了一层厚厚的绿毛。
    他拽了一撮拿到鼻前闻了闻,没有刺激性的味道,是这个没错了。
    多亏这几撮绿毛,孩子在黄昏前退了烧。
    黑瘦汉子跪在墨痕轩的脚边感谢了老半天。
    而经过这一手,墨痕轩在有熊氏的四个兄弟心中的形象又高大了几分。
    “老大,我怀疑你不是我们老大了!”待黑瘦汉子走后,有熊大突然说道。
    这话把墨痕轩吓了一跳,冷汗瞬间打湿了背部。
    “完,暴露了?现在该怎么办,交代?跑路?”
    还未等墨痕轩组织好语言,有熊大又说道“老大,我还以为您只会用法力治病,没想到您还会用绿毛治病。
    这手段也不知道比隔壁的王医厉害几百倍,简直是天神下凡,”
    听闻这话,墨痕轩差点摔倒,“大哥你说话别停顿这么久好么,吓死个天神了!”
    他赶紧换了副得意洋洋的表情,说道“那可不,你不看本魔王是谁?”
    “等等,你说的王医是?”
    有熊大不假思索地道“王医是隔壁部落的医师啊,老大,您不记得了么?”
    墨痕轩听到此处,并未接他的话,因为他突然想起初中历史有讲过,硫磺最早的用途就是药用。
    在现在这个时代,说不定硫磺这东西,王医那就有。
    想到此处,墨痕轩几乎快要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准备一下,我们后天前往隔壁的燧氏部落拜访他们的首领!”
    几人一听墨痕轩要去拜访燧氏部落,个个精神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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